当前位置:首页>>专项活动>>扫黑除恶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相锡等6人涉恶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马相锡、马相福、马相吟涉嫌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告人马辉现、马炳坤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告人马永连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由灵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已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相锡等6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相锡等6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相锡纠集被告人马相福、马相吟、马辉现等人,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对合法承包生产经营的老板敲诈勒索,并煽动组织村民破坏老板的合法生产经营,横行乡里。其中被告人马相锡、马相福、马相吟、马永连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相锡、马相福、马辉现、马相吟为了私利,煽动组织村民去砍树,被告人马炳坤积极参加砍树,破坏了被害人的合法生产经营,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马相锡、马相福、马相吟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全国检察机关服务热线
灵山检察举报电话
灵山检察官方微博
灵山检察官方微博
灵山检察官方微信
灵山检察官方微信
灵山检察今日头条
灵山检察今日头条
灵山检察官方抖音
灵山检察官方抖音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