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灵山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深机关干部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理解认识,切实增强党政机关干部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6月10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增权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
陆增权就“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内涵、具体要求以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具体情形和责任作系统、全面的讲解。宣讲把“三个规定”内容和通报案例结合起来,让党员干部们更加深入透彻地了解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扩大“三个规定”的影响。
陆增权表示,司法活动中最重要的遵循是宪法法律,核心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而“三个规定”是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维护着司法公正,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
陆增权提出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取得实际成效;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要争做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根据“三个规定”要求记录报告;三是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引导,多维度全方位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提高“三个规定”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支持率,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与此同时,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莉莉、邹凡分别到灵山县水利局、灵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宣讲。
此次宣讲共有150余人参加,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与会人员表示,宣讲帮助大家切实增强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不断筑牢思想上的“隔离墙”和“高压线”,坚决守住铁规禁令的红线底线,与政法系统一道形成维护司法权威的工作合力,共同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