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拟对苏某某与曾某某民间借贷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欢迎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9:00—12:00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三、公开听证会参加人
主持人、案件承办人、双方当事人、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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