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现定于6月10日为检察长接访日,接待群众来访。
? 检察长接待日:2020年6月10日
? 接待检察长:黄戉
? 接待地点:灵山县江南路2号,灵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楼检察长接待室
?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电话:拨打12309转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或拨打0777-64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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