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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18-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批准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等。为适应新时期开展检察工作的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检察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岗位

  招聘的5名检察辅助人员属于我院聘用的合同工,每人月薪1500元(单位负责“五险”),聘用人员工作职责主要在检察官指导下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协助检察官收集、调取、核对证据;协助草拟案件审查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等招聘对象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思想品德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工作任劳任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语流畅,无皮肤病、无传染病。

  3、35周岁以下(19818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有在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或政府部门工作经历或有写作、计算机技术等特长优秀的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4、爱岗敬业,适应乡镇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安排到派驻乡镇检察室锻炼。

  三、报名时间和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从2018112日至129日止,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下载并填写“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带以上材料到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报名(政工科设在五楼)

  报名联系人:黄继俭   电话:0777-6428133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2、考试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主要根据检察工作职责制定)

  3、政审、体检、公示。对院党组研究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进行政审,组织通过政审的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然后对拟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填报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批。

  附: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8112

    网络同时发送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8112日印

  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

  贴照片

   

   

   

   

   

  是否退伍军人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特长

   

  身份证号码

 

  个人简历

 

  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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