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灵山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半年来,我们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深入学习,激发了灵山检察新风貌
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机关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今年上半年,我院党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次;抓好党组织阵地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我院4个党支部共上党课10节,各党支部共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2次。同时不仅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立足岗位学,还坚持政治建设领导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疫情期间,通过捐款、慰问等方式参与疫情防控,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深入三多社区、医院、村委、环卫站等开展普法和服务活动,展现了新时期灵山检察新风貌。
二、半年来,我们勇于担当作为,服务大局,贡献了灵山检察集体力量
参与新冠疫情防控作战。研制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等防控措施和制度,全面做好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入灵人员防控和管理排查工作,今年2月份,派出23人参与全县2个检查点执勤和社区2个网格共5000多户家庭疫情排查工作;全面加强我院内部防控,对12309检察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常态化消杀清洁;做好检察环节涉疫情案件查处工作,提前介入4件7人,受理审查逮捕6件9人,审查起诉8件20人。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提前介入一起涉黑恶案件,与县公安局会商1次,提起抗诉1件3人;坚持深挖彻查,在审理涉黑恶案件中再摸排,审查出“保护伞”线索2条,并按规定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继续抓细抓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和贯彻落实情况得到县委书记的肯定和批示;深入烟墩镇、伯劳镇、沙坪镇、旧州镇、那隆镇陈垌村等镇、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使村霸、恶霸失去滋生土壤,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平常百姓家。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0件,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同比去年3件增加了29件),其中20件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1件涉食品安全领域、3件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8件涉新领域案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1份,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办理22件,通过办案督促追缴处罚80多万元。聚焦污染防治,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在提升乡村风貌的大格局下,我院主动出击,对伯劳镇、平南镇、陆屋镇等乡镇的垃圾场或者垃圾中转站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大排查,通过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促使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其中平南镇已经聘请专业清理公司进行清理作业。
全面助力脱贫攻坚。继续选优派强4名工作队员深入里村、大败村委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和51名检察干警在里村、龙垌、古朴村委对53户贫困户进行“一对一”跟踪帮扶,投入帮扶资金3.89万元,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促进非公经济企业健康发展。办理批捕经济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经济犯罪2件7人,提前介入一起网络平台非法经营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加大与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的力度,走访广西园丰集体等非公企业,服务“六稳”“六保”。开展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检企互动,更好的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三、半年来,我们积极履职尽责,做实做强,确保了灵山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聚焦国家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75件244人,审结180件252人,批准逮捕160件215人,不批准逮捕20件3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41件345人,审结265件367人,起诉242件338人,不起诉21件27人,其中情节轻微不起诉17件22人,刑事和解不起诉5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共纠正遗漏同案犯13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1人;提出抗诉4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28件303人,适用率82.6%,速裁程序适用率24.3%,量刑采纳率98.9%,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
认真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毒品案件,均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提前介入重大毒品案件5次,审结提请逮案件57件79人,批准逮捕54件75人;审查起诉61件78人,起诉率及有罪判决率达100%,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强化“线上+线下”宣传模式,目前,先后6次深入社区、学校、乡镇、禁毒所等开展禁毒主题宣讲活动,并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禁毒活动内容等,扩大宣传范围。通过灵山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灵山县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为前来参观该基地的24个个机关单位、学校及社会群众2000余人普及禁毒法律知识。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涉嫌轻罪并有悔意表现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不起诉5件8人;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共批准逮捕28件37人,起诉33件38人;提前介入1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救助未成年人当事人8人。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收缴涉案教师资格证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因故意犯罪受到刑罚处罚教师13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娟姐姐带您走进灵山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守护自己,我能行”等法治云课堂活动,其中一期云课堂在学习强国APP发布。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4次,受益群众9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
加强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一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共提起立案监督9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10次。二是运用信息数据化手段抓好刑事执行。运用《刑事执行大数据监督管理平台》,对看守所上半年收押的874名羁押人员建立了个人台账,跟踪更新刑事诉讼阶段,并通过运用监控系统实现无接触监区检察,发现存在违法情况1件,对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现并纠正羁押期限违法1件。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致使看守所积压需交付执行罪犯146名。我院对该部分人员情况建立档案,登记入册,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推动交付执行工作落实。四是扎实推动社区矫正。上半年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检察监督,发现并纠正违法情况19件,其中漏管、脱管管情况6件。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落实“民呼我应”要求,全力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36件,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接待来访群众200多人次,没有因处理不当而引发涉检信访赴邕进京现象。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上半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其中救助贫困户1件。
加强案件流程监管和检察建议发送工作。在案件流程监管方面,受理案件414件,接收卷宗513册,补送更正3件,收外各类文书909份,审核送出712件,全部案件都在统一系统上流转。对案件办理流程监控64件次,向办案人员提出修改案卡填写53处,反馈业务不规范问题29件。开展质量评查26件,取得预期效果。受理律师申诉要求50次,提供律师异地阅卷2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55次。
四、半年来,我们抓好队伍建设,党建群团,激发了灵山检察干事活力
强化队建促群团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推进以党建带群建。把握机关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引导一部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和其他群团活动,更贴近党的工作大局,更突出群众主体作用,更富有自身特点和时代气息。一体统筹推进党员活动室、团员沙龙、新媒体工作室升级建设。
加强检察意识形态管控。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今年上半年,我院党组开展学习1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次;各党支部共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2次,上党课10节,召开支委会1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暨道德讲堂等活动3场。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在正义网、《广西法治日报》、《钦州日报》等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3篇,微信平台推送135条,微博发布831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403篇。
强化专项业务培训。一是今年以来,共组织参加脱产培训54人/2期,共培训236学时,其中自主办班53人/1期;二是网络培训。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2020年培训班次学习的通知》要求,我院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网络培训,目前,我院全体在职在编53名干警共参加9期网络培训156人次。三是加强检答网的使用,鼓励检察官积极运用检答网提出办案中遇到的难题,提高检察官办案能力水平。
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一是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检察人员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认真查找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二是查找部门廉政风险点。对检察院内部执法办案和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经过排查,全院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2个,制定防控措施121条。三是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监控。把所排查出的风险点放在工作实践中去检验,并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缺补漏,不断调整完善风险防控的重点。
巩固深化“五查五整顿”活动成效。加强检务督查力度。今年以来,针对上下班纪律、窗口部门着装、乡镇检察室等方面开展检察队伍进行纪律检查12次,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各1次。通报干警工作纪律作风督察情况1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组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经过自查自纠,我院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全力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司法改革精装修正在进行当中。上半年,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职务任免工作已获县委、人大批复,走完大部分流程。二是本院行政人员套改已经完成,组织部或县委已经下文,等待组织部启动晋升。三是积极落实各项职业保障。通过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于2019年5月份落实了员额检察官工资晋级晋档。
五、存在问题
过去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检察工作不可避免受到影响,虽然整体上虽然取得了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党建业务工作不熟、不精、不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主要原因是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领会上级组织要求方面存在差距,同时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建工作的要求更高更严格,检察机关党务工作培训较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检察工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新时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法治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依法办事理念不断攀升,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处理纠纷综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够高,存在检察本领恐慌,特别是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属于检察机关的软肋。主要原因是检察人员思想理念转变不全面,重刑轻民思想依然存在,对民事和行政检察业务学习不够精、专、全。
六、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沿着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前进,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和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组“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制度,党组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不断加强党务培训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熟、精、专水平。
(二)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不麻痹,继续加强12309检察接访大厅和公共场所日常消杀清洁,持续配合党委政府对防控点巡查检测工作,常态化做好检察机关大院防控和体温检测措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职责,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能力,为灵山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韧劲和力度,增强服务大局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严打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抓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损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犯罪。深入开展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涉企各项工作,在黑恶犯罪深挖彻查、打深打透上持续发力,依法惩治涉贫、涉企领域各类刑事犯罪,抓好服务企业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更加注重围绕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提高检察本领,充分履职尽责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检察产品。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动平安灵山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损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犯罪。加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惩治和公益诉讼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获得感。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开展刑事和解、以案普法等工作,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综合、全面保护,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压实“案-件比”,提升检察建议刚性,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五)提高队建建设能力,打造“四个铁一般”听党指挥的检察铁军。按照检察队伍“四化”要求,狠抓过硬检察铁军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行业务学习常态化、岗位练兵实战化。进一步强化人员分类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履职评价监督机制和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以全面从严治检为核心,狠抓作风建设,狠抓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纯洁性。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