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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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落实普法责任,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周某某行政申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欢迎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10:00-12:00(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听证会2023年11月20日17时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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