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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某县原县长一审获刑11年半,曾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广西柳城县县长余瑞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余瑞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财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尚未退出犯罪所得赃款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为庭审现场。崇左中院供图 

曾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202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对柳城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余瑞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余瑞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性活动,搞权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广西纪委监委通报称,余瑞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组织观念,大搞权钱交易,搞权色交易,图谋私利,亦官亦商,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余瑞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直播开庭审理 


 

2020年8月18日上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西柳城县原县长余瑞军涉嫌受贿一案,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被告人余瑞军在羁押场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余瑞军利用其担任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柳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柳城县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覃某、邓某龙、罗某龙等人在工程承揽、土地租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8.03万元。

 

受贿逾1600万元获刑十一年半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余瑞军利用其担任柳州市阳和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柳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柳城县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覃某、邓某龙、罗某龙、林某、何某、陈某鹏、陆某等人在工程承揽、土地租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1618.0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瑞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余瑞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余瑞军家属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积极退出部分赃款,其家属还代为预缴罚金;余瑞军知罪、悔罪,认罪态度好,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


 

综上,余瑞军行为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财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尚未退出犯罪所得赃款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余瑞军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余瑞军简历 


 

余瑞军,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广西平南人,大学学历,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9—1989.07 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9.07—1989.09 待分配;

  1989.09—1991.11 广西柳州皮革企业集团公司皮件厂生产股长;

  1991.11—1996.03 广西柳州市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科科员;

  1996.03—1997.08 广西柳州市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科副科长;

  1997.08—2001.12 广西柳州市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科科长;

  2001.12—2002.12 广西柳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2.12—2003.08 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03.08—2003.09 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03.09—2009.12 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09.12—2011.05 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1.05—2014.10 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4.10—2014.12 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4.12—2015.01 广西柳城县委副书记;

  2015.01—2015.02 广西柳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15.02—2020.01 广西柳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2020.01 被免去广西柳城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县长职务。

 

来源:广西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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