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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邓某传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对邓某传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某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邓某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两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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