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侮辱尸体罪依法对“2009年钦州港抢劫藏尸案”的被告人郭某林、王某伟、王某信提起公诉。该案系2009年3月发生在钦州港的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案发后三名被告人潜逃至今,经公安机关不懈努力,案件于2020年底告破,三名被告人陆续到案。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3月,被告人郭某林、王某伟、王某信共谋在钦州港一旅店实施抢劫并采用捆绑等手段致被害人窒息死亡。郭某林在被害人死亡后对尸体进行猥亵、侮辱。被告人郭某林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应当以抢劫罪、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伟、王某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郭某林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钦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