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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陆立耀涉嫌受贿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浦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民警陆立耀(正科级)涉嫌受贿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经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立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陆立耀。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立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被告人陆立耀帮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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