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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彦名等4人涉恶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陈彦名、石南方、陈波、吴国权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灵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已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彦名、石南方、陈波、吴国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彦名、石南方、陈波、吴国权,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彦名、石南方、陈波为垄断灵山县某镇的客运市场,组织雇请多名社会人员对出租车司机进行随意殴打,情节恶劣;多次拦截、辱骂、恐吓出租车司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出租车司机的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吴国权伙同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陈彦名、石南方、陈波、吴国权的刑事责任。 

 

 

来源: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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