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正值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灵山检察普法宣传队来到灵山步行街“摆摊”,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活动。
检察干警向群众介绍“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相关内容。中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所以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检察干警根据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向群众进一步讲解宪法的内容,对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规定进行了介绍。
检察普法宣传队将继续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