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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检察官“未”你献上秋季开学第一课
时间:2023-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暑气散秋意浓,又到一年开学季。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荔乡未检法治宣讲团走进县域内中小学,开展“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与同学、老师们一起点亮法治“灯台”。


向校园欺凌说“不”

灵山中学

8月24日,面对灵山中学高一新生,检察官采取理论宣讲、案例讲解、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欺凌行为的类型、危害及影响,以及如何避免和减少校园欺凌等内容。引导同学们牢固树立法制安全意识,远离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提高自身保护意识,有效抵制欺凌,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筑“反诈之墙” 建“平安荔乡”

官屯小学

8月31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新圩镇官屯小学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活动,为全体教师送上专属法治套餐课堂中,检察干警以《孤注一掷》这部反诈电影为切入点,学生们普及电信诈骗的常见形式、主要特点和防范电信诈骗的有效措施,并具体分析了教师群体被诈骗的主要原因,鼓励大家遇事多与家人沟通,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更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发现电信网络诈骗要及时报警。


珍惜美好人生 远离不良行为

新大小学

新庄小学

为筑牢广大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扣好新学期的“第一粒扣子”。8月30日、9月1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分别走进新大小学、新庄小学,为该校学生们送上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什么是不良行为?” “是逃学、抽烟、喝酒……”检察官以问答形式开始了法治课。以此开始,检察官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表现、严重不良行为可能会涉嫌的犯罪以及学生群体中常见的犯罪。检察官还以案例的形式讲解了几种容易陷入犯罪的行为类型,让学生们明白什么事情可为、什么事情不可为,做到敬畏法律,坚守法律底线。


青春扬帆,法治护航。灵山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法载道、以法育人、以法惠民,在新的学期,以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建设,打好法治教育基石,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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